台湾问题在国际法上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复杂

刚才看到大家谈台湾问题。我很高兴这里大家都不是被洗脑的人。但是我感觉大家的论点有点单一,我就稍微写了点。希望可以通过当devil's advocate来丰富一下讨论。

首先,台湾事实独立是毫无争议的。但是在法律上讲的话,台湾获得合法的独立国家地位是一个接近于不可能的挑战。国际不承认台湾独立并不完全是因为中共的打压,而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国际法问题。

The elephant in the room就是“民族自决”(national self-determination)。根据国际法,有两种民族自决。第一种是从殖民的宗主国中民族自决,这里指的是独立建国;第二种是从自己所在的非殖民主权国家中民族自决,这里指的是获得自治权。这里,中国/PRC不仅不是一个控制台湾的殖民政权,中国/PRC甚至从未在任何意义上统治过台湾。

也就是说,在法律上,如果台湾现在宣布独立,就是内战打输了然后掀桌子,直接变脸,在战争结束后retroactively改自己的战争目的。近代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打内战输了之后依靠天险独立建国的国家。而且作为打内战不是为了“民族自决”的参战方,台湾甚至没有法律基础去谈这个点。

而且,国际法没有允许任何种类的“单方面直接独立建国”,科索沃的那个案子判的是科索沃“有权单方面宣布独立”,但是并未承认这个独立宣言的实际效果。

既然提到了科索沃,这里就要讲一下科索沃和台湾的区别了。科索沃打的是独立战争,战争的目的是从以塞族为主体的塞尔维亚独立,而不是打赢贝尔格莱德政府来统治塞尔维亚全境。国共内战是两群“中国人”争夺对中国的控制权。台湾政府在法理上继承了民国政府,而且双方也从未达成任何的和平协议或者停战协议。在法理上,台湾还是“中华民国”,而且战争还没有结束。

这里有一点比较讽刺。台湾承认科索沃独立,但是科索沃不承认台湾独立,他们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。

在国际法上,precedence(先例)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。哪怕是科索沃,连很多欧盟和北约国家都不愿意承认它。而如果这些国家宣布接受台湾独立,这将会给国际关系带来核爆级别的影响。全世界所有的军头、军阀、野心家一下子就有了“保底”选项。在以前,夺权失败的人要么被杀要么逃亡,哪怕自己能割据一片地,也没人会承认他的地位。但是如果台湾在此情况下独立了,全世界会多出好几十个新的独立国家。想象一下,如果阿萨德几周前没跑去莫斯科,反而留在自己老家Latakia区域,宣布自己不是叙利亚人,要独立建国,国号Alawite Kingdom。这时候你怎么办?哥伦比亚的FARC宣布独立,你怎么办?墨西哥的Chiapas宣布独立,你怎么办?

哪怕是最支持科索沃独立的美国,也害怕建立一个新的precedence(先例)。他们认为科索沃独立不是precedence(先例),而是exception(例外)。因为绝大多数国家都怕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
加泰罗尼亚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西班牙给了加泰罗尼亚自治权,但是没有批准他们独立。加泰罗尼亚再怎么闹,自己抗议、搞公投,但是世界上没人承认它独立。

在内心中,我是承认台湾独立国家的地位的。我也一直以来把台湾当做一个独立国家来看待。(我的comment里面提到中国和台湾的时候也会习惯性的用“中台”而不是“大陆和台湾”。)但是请不要忘记,国际关系这件事情不是只有中台两家参与的,别的国家在这时也很重要。